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出台
让我们安全上网,做网络空间的维护者。主动学习掌握网络安全知识,规范上网,浏览正规网站,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认真辨别信息的真伪,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上当受骗、被人利用,积极监督举报各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和不良信息,努力创造真、善、美的网络世界。
1、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网络安全规章制度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
2、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