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决定定级备案流程如下

广告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到底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呢?简单来说,等级保护就是指我们的网络或者系统分等级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安全保护是有级别的要求的,从1级到5级,级别越高越高它的要求也就越高,我们常见的一些系统一般就是二级或者三级的,像我们平时的一些门户网站官网这些都是二级的系统。有一些像银行的一些交易系统,这些要求会更加的严格一些。

有朋友问了,是不是所有的网络运营者都必须要遵守。这个等级保护制度是强制性的吗?这个应该这样讲。无论是我们的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我们这种高新技术行业还是传统的制造业,应该他们在相关的业务中都不可避免的要跟网络进行接触。所以所有的企业网络安全防护的工作,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21条的规定,G)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具体如下:1、确定定级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同时明确了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网络运营者的法律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下简称《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相关资料可到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学习;2、第二步: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